为加强安徽省属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的协调管理,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、《安徽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《安徽省省属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安徽省国资委于2007年4月30日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法律中介机构,建立“法律中介机构备选库”。
入选的法律机构主要是为省属企业提供国际国内上市、仲裁,公司设立、重组、分立、合并及收购,企业股份制改造,企业改制,国内证券境内外发行及上市,国际金融及银行业务,资产证券化,项目融资,破产清算,知识产权,诉讼代理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等。
安徽国资委对入选的中介机构在机构资质、财政状况、服务质量控制、财务管理、团队管理等方面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。全国几百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应聘,安徽省委组织专家对参选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严格的评审,经公示,确定了59家法律中介机构进入备选库。其中除安徽当地29家律师事务所入选外,外省市律师事务所只有9家上海所和21家北京所入选。我所成功入选,成为安徽省国资委“法律中介机构备选库”中的一员。